據新華社鄭州1月28日電 來自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消息,2室內設計8日上午,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法院對摔嬰的林州市警察郭增喜進行一審宣判,認定其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3年7月18日晚,在林州市長安大道皇冠娛樂會所附近,酒後準備去歌廳唱歌的林州市公安局警察郭增喜突然搶走路人李某夫婦懷中7個月大的女嬰,摔在地上,致使褐藻醣膠哪裡買其頭部受傷。經鑒定,女嬰的損傷已構成輕傷。
(原標題:河南結婚“摔嬰警察”一審獲刑3年)
- Apr 13 Sun 2014 18:07
河南“摔嬰警察”一審獲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