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11日上午宣佈政府決定從當天起停止對“世越號”沉船事故失蹤者的搜救工作。(圖片來源:韓聯社)
  中國日報網11月11日電(歐葉)韓國法院11日對“世越號”客輪沉船事故宣判,判定船長李某犯下遺棄致死傷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36年。韓國國務總理鄭烘原也於今日宣佈停止“世越號”的搜救工作。
  韓聯社11月11日報道,11日,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對今年4月發生沉船事故的“世越號”客輪15名船員進行了宣判。法院判定船長李俊錫犯下遺棄致死傷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36年;判定輪機長樸某犯下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0年;判處其餘13名船員有期徒刑5-20年不等。李俊錫現年70餘歲,36年監禁對他而言即意味著無期徒刑。
  此前,檢方對包括船長李某在內的4人適用了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等嫌疑,對三副和操舵手適用了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嫌疑,對其餘9名船員適用了遺棄致死、致傷嫌疑。檢方曾要求法院判處船長李某死刑,判處大副薑某、二副金某、輪機長樸某無期徒刑,判處其餘船員有期徒刑15-30年。
  另據韓聯社11月11日報道,韓國國務總理鄭烘原11日上午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長官會議並宣佈,政府決定從當天起停止對“世越號”沉船事故失蹤者的搜救工作。這是韓國政府在“世越號”沉船事故發生第209天作出了停止搜救工作的決定。
  韓國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當天表示,官民軍聯合救援隊已長時間開展搜救工作,目前發現失蹤人員的可能性極小,且搜救第一線工作人員反映現場有安全隱患,因此政府認為潛水員的搜救工作達到了極限。
  4月16日上午,“世越號”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難(包括失蹤者)、142人受傷。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編輯:劉宇)
     (原標題:韓“世越號”船長被判入獄36年 搜救工作停止 - 中文國際 - 中國日報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w78uwhe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